为提高我校学生对我国目前形式与政策的了解,5月17日下午3点50分,药学系(农学系)与体育系在礼堂开展了“形势与政策主题讲座”,此次讲座由公共课程部胡芝副教授担任主讲,药学系(农学系)和体育系全体学生参加了此次讲座。
胡老师讲解了《民法总则》8大亮点。首先,胡老师讲到人享有民事权利能力是从一出生开始,到死为止。在我们的《民法总则》当中,胎儿也有继承权,在涉及继承、接受赠与等胎儿的利益保护,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。在《民法总则》中,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。然后胡老师又讲到虐待孩子的父母可以“替换”,由法院指定新的“父母”等等民法。作为普通的民众,随着我国法治社会的不断完善,每一个人都应该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,做一个学法、守法、用法的好公民。
胡老师生动形象的讲解,让同学们认识了民法的原则和精神,也懂得了做事要用法制去思考,做个守法的公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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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学系宣传部 图/文 王曦 刘然
2017年5月17日